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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4月1日起,香港稅務局正式實施新規(guī)定,所有公司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都必須連同審計報告一起遞交。無論公司是否有經(jīng)營活動,是否產(chǎn)生利潤,都要提交佐證文件。這意味著,從此香港公司報稅再也沒有“零申報”時代了!

新規(guī)定的實施對于香港企業(yè)來說,意味著什么?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從2023年4月1日起,無論公司的營業(yè)額大小,都要求在交稅表時連同審計報告一起遞交,除非是屬于「不活動」公司。這意味著,香港公司零申報時代將徹底終結!
香港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核數(shù)師做審計。如果公司確實沒有運營,需要委托第三方持牌會計師出具一份無運營審計再連同稅表遞交稅務局去報稅。
如果實在不想做審計也確實沒有經(jīng)營的話,可以向注冊處遞交一份不活動的報告通知,將被視為“不活動公司”(“休眠公司”),即可向稅務局申請豁免做賬、核數(shù)及繳納稅款,進行“零申報”。
首先,如果委托會計師做一份無運營審計報告,必須確保審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結合公司的銀行月結單、財報等原始單據(jù)。其次,如果希望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并通過特別決議案,授權公司董事簽署并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法定聲明。
對于經(jīng)營活動正常的香港公司來說,需要提前做好審計準備工作,確保及時遞交審計報告和稅表。對于已經(jīng)停業(yè)或處于休眠狀態(tài)的企業(yè),可以通過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來避免無謂的審計和報稅成本。